(一)若想放弃要求抚养权又不进行变更,可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表达自己不再主张获得子女直接抚养权的意愿,由双方签字确认。
(二)若之后出现直接抚养方严重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放弃方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在整个过程中,始终要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来处理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