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若对离婚判决结果不满意,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准备好上诉状,在其中明确写出上诉请求和理由。上诉后二审法院会审理案件,若原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况,二审法院会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若原判决基本事实不清,二审法院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
(二)若已过上诉期,判决生效,当事人觉得判决有误,可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