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觉得离婚协议不合理是因欺诈、胁迫等情况,可在协议离婚后去法院请求撤销协议。但如果法院审理后,没发现订立协议时有可撤销情形,诉讼请求会被驳回。
(二)若不存在可撤销情形,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约定内容。
(三)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等措施强制对方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条虽未直接针对不履行离婚协议,但体现了对婚姻财产权益受侵害方的保护,适用于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损害另一方权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