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肇事者逃逸致车被撞情况,应第一时间报警,留存现场证据,方便后续保险理赔和追究逃逸者责任。
(二)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三)积极配合警方寻找逃逸者,若找到逃逸者,对于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保留好车辆维修发票等相关凭证;若车辆全损,收集车辆折旧等市场价值的证明材料。
(五)若是经营性车辆,准备好因停运产生合理损失的相关证据;非经营性车辆保留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的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