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领域
在保险领域若想进行代位追偿,需先确认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且其依法应担责,收集好相关事故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责任认定书等。在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时,做好记录和相关手续。行使代位追偿权时,追偿金额不能超过已给付的保险金额。
(二)债权债务领域
债权人要确保自身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保留好债权凭证。若发现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且对自己造成损害,收集债务人有到期债权的证据以及其未积极行使权利的证据。同时注意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其自身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