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法院审限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延长,心里有大致的时间预期。
(二)与法院保持沟通,及时知晓案件排期情况,若送达顺利可询问能否提前安排开庭。
(三)若遇到被告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或需鉴定等情况,提前做好时间规划,耐心等待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