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条件,若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无社会危险性,又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且取保无社会危险性,以及羁押期满案件未办结的,可考虑申请。
(二)准备申请材料,如证明自身符合条件的相关医疗证明等。
(三)选择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四)向司法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等待其综合案件情况和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