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审公诉案件,通常法院受理后需在两个月内宣判,最晚不超三个月。若涉及可能判处死刑、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或有法定情形,经上一级法院批准能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需再延长的,要报请最高法院批准。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受理后应在二十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三年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
(3)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受理后应在十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
(4)二审案件,法院需在两个月内审结。若存在可能判处死刑、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等法定情形,经省级高级法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特殊情况需再延长的,同样报请最高法院批准。
提醒:审判阶段羁押期限有严格规定,但不同案件情况复杂,若对羁押期限存疑或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