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一般的盗窃刑拘情况,在拘留后3日内公安机关会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检察院7日内作出决定,这种情况下最长14天就可能出来。
(二)要是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加上检察院的7日审查时间,最长37天可能出来。
(三)若经侦查认定不构成犯罪或不应逮捕,会马上释放。若被逮捕,就要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服刑期满才能出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