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法律规定,利用法律倾向保障哺乳期孩子由自己抚养,维护自身权益。
(二)收集稳定经济来源的证据,如工资流水、工作证明等,证明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条件。
(三)收集适宜孩子成长的生活环境证据,像居住环境照片、社区证明等。
(四)若父亲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如不良嗜好、严重传染性疾病等,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警方记录等。
(五)与父亲友好协商,表达抚养孩子的意愿和优势,争取和平解决。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积极参与庭审,陈述自身抚养孩子的有利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