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两周岁子女的抚养问题,先由父母协商确定抚养权和抚养方式,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通常两周岁以内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母亲若有特定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支持。这些情形包括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相应措施和建议如下:
1.父母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确定抚养事宜。
2.在存在争议时,需完备收集能证实自身抚养优势及对方不利抚养情况的证据。
3.对于抚养费负担,应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孩子实际需求合理协商或遵循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