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若想在离婚后再找配偶并结婚,要确保自己是完全自愿与对方结婚,且没有受到强迫,也没有组织或个人干涉。
(二)要留意年龄条件,男方需达到二十二周岁,女方要达到二十周岁。
(三)双方都应处于无配偶状态,并且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四)结婚时,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登记后婚姻关系才确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