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银行损失计算依不同业务情形而定,信贷业务关注未还本息及抵押物处置差额,票据业务看资金直接减少额,资金交易考虑资金减值与预期收益损失,且计算需收集证据准确核算。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信贷业务中,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借款人应按约定还款,未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属于银行的合法债权,逾期未还构成违约,银行有权追讨。若涉及抵押物处置,当处置所得不足以覆盖债权时,差额部分是银行的实际损失。在票据业务里,票据欺诈等情况导致银行资金直接减少,这是银行的损失体现,银行有权利维护自身权益。资金交易中,市场波动和交易对手违约造成的资金减值或预期收益未实现,同样属于银行的损失范畴。在计算损失时,收集相关合同、交易记录等证据,能确保损失核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若您在银行损失计算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