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未办理结婚登记但育有孩子的彩礼退还问题,首先考虑与对方协商,明确表达自身诉求和考虑因素,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二)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法院提供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用途、孩子抚养等相关证据,以便法院综合判断。
(三)若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或抚养孩子,要保留好相关的消费凭证等证据,这有助于在判定返还数额时争取更合理的结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