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先尝试协议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变更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
(二)若协议不成,想变更的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提供孩子生活现状及自身更适合抚养的证据;已满两周岁子女,从经济状况、生活环境、陪伴时间等方面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让孩子表达真实意愿并提供相关证据。若能证明对方存在严重疾病、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胜诉可能性更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