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不要藏匿、转移非法所得,若已实施此类行为,应尽快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交代,争取自首情节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和法律教育,避免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若单位涉及此类犯罪,相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应积极配合调查,争取立功表现。
(三)相关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积极退还非法所得、赔偿因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以此作为从轻量刑的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