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未取得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前,坚决不驾驶机动车上路。
(二)不要将自己的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的人驾驶。
(三)若想驾驶机动车,应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参加驾校培训,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通过各项考试取得驾驶证后再合法上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