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司资金200万,应尽快全部归还资金,并且主动向公司坦白情况,争取公司的谅解。
(二)收集能证明挪用时间短、未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等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在法庭上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三)在司法机关提起公诉前,确保将挪用资金退还,以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