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之间转变。有效合同一般指是指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意思表示真实,并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合同一般是那些严重欠缺有效要件,绝对不允许合同各方的合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立法者对无效合同一般严格限制。《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由于法律规定的变化,依据新旧法律,对同样一份合同效力判断可能出现原来有效的合同,现在为无效;原来无效的合同,现在为有效。这是不是按照合同的效力划分的的回答,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