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按流程操作,事故发生后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拨打报警和保险电话,配合交警勘查,获取责任认定书。
(二)有人员受伤及时送医,妥善保留医疗票据,方便后续理赔。
(三)联系保险公司定损员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确保损失评估准确。
(四)认真收集理赔材料,如责任认定书、医疗发票等,保证材料完整无缺。
(五)将材料提交保险公司审核,若涉及金额大或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