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确定双方损失,如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用等,可保留相关票据和凭证。
(二)对于对方损失,按次要责任比例与其协商赔偿金额和方式,如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三)若协商对方损失赔偿不成,等待对方起诉,积极准备证据和答辩。
(四)对于自身损失,若对方有保险,联系其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若对方无保险,要求对方按责任比例赔偿。
(五)对方拒绝赔偿自身损失时,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失证据等材料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