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被告协商,让被告主动支付其应承担的诉讼费,友好沟通解决问题。
(二)协商不成,在判决书生效后,原告持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退费,由法院退还原告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再由法院向被告执行该费用。
(三)若被告拒不缴纳,法院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其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