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前往交警部门:对方负全责却不开认定书,当事人可主动去交警部门,要求其处理,交警有义务根据勘查、调查及鉴定结论制作认定书。
(二)提供相关证据:积极向交警提供现场照片、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事故相关证据,帮助交警查明真相和责任。
(三)投诉反映:若交警在规定时间内未出具认定书,可向上级交警部门投诉,促使其依法履行职责。
(四)提起民事诉讼:拿到认定书后,若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可凭认定书等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