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理性看待房产归属,接受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的事实,可根据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要求产权登记一方给予合理补偿。收集共同还贷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以便在协商补偿时更有依据。
(二)对于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夫妻双方先心平气和地协商,考虑自身经济状况和实际需求,决定是一方取得房产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还是出售房产还清贷款后分割剩余款项。若协商不成,准备好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相关材料,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