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对于线下赌博活动,若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存在三种认定赌资金额的情形。一是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二是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三是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这些标准从不同角度对赌博活动的规模和危害程度进行考量。
(2)对于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的赌博活动,赌资数额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来认定。这种认定方式适应了网络赌博的特点,能更准确地确定网络赌博的赌资金额。
(3)在实际案件中,具体赌资金额的认定要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不同案件可能存在差异。
提醒:参与赌博活动存在法律风险,认定赌资金额有明确规定。若涉及相关案情,因情况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