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途径:双方就离婚事宜能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还可协商让过错方少分财产。
(二)诉讼途径:协商不成,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法院认定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分割财产时会照顾无过错方,过错方可能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