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有固定收入者,要保留好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能证明收入的材料,按照实际误工天数,依据医院开具的证明或法院的鉴定结果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作为误工费。
(二)无固定收入者,尽量收集近三年的收入凭证,如合同、发票等以证明平均收入。若无法举证,则可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按实际误工天数计算。若主张按月算,一个月按21.75个工作日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明确了误工费的赔偿,且计算应结合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