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人起诉合同无效虽通常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要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权利,避免因权利懈怠导致法院不支持诉求。
(二)一旦发现合同存在无效情形,第三人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要拖延。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里虽主要说的是一般诉讼时效,但也体现了权利行使应及时的原则,与第三人起诉合同无效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权利相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