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土地所有权归属明确,国家和农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个人仅享有使用权。这是我国土地制度的基础规定,保障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2)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处理分情况。若地上有房屋,“地随房走”,可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自然灭失;但房屋坍塌或拆除且未重建时,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这体现了宅基地与房屋的关联性。
(3)承包地的处理也因迁入地不同而有差异。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需交回承包地,否则发包方有权收回;迁入非设区的市,土地承包经营权受保护,可自主流转,兼顾了不同情况的实际需求。
提醒:
农村户口迁出涉及宅基地和承包地处理较复杂,不同情况对应不同规定,建议遇到相关问题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