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决:先与对方心平气和地沟通,就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等重要事项进行讨论,达成一致后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二)诉讼解决: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要积极举证:
1.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展示自己有良好的经济能力和居住环境。
2.收集日常陪伴孩子的照片、接送孩子上学的记录等,证明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生活。
3.说明自身的教育背景、品德修养等,体现对孩子成长的积极影响。
4.指出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因素,如不良嗜好、严重疾病等。
5.若孩子能清晰表达意愿,可让孩子表达更愿意跟随自己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