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争取从轻处理。若认为自己无罪或存在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可提供相应证据和线索。
(二)对于受害者,要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和信息,协助查明犯罪事实。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了解自身的权利,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等。
(三)对于公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常见公诉案件类型,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遇到犯罪行为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