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可以质押股权,但需遵循《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法律解析:
董事长作为股东,拥有对自身持有的股权进行处分的权利,在满足法律和公司章程要求时,能够质押股权。《民法典》明确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公司法》虽未直接针对质押进行规定,但像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等规定,会间接影响董事长的股权质押行为。若公司章程对股权质押有限制性规定,董事长必须按章程执行。若您在股权质押方面存在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