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非法经营食盐方面,当非法经营数量达到五十吨以上,或者有过两次以上因非法经营食盐受行政处罚后,又非法经营食盐达十吨以上,就会被认定为特别严重情形。
(2)对于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达二十万元以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属于特别严重。
(3)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非法经营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数额五倍以上,通常认定为特别严重。
提醒:非法经营不同物品达到特别严重情形会面临更重处罚,经营活动务必合法合规,涉及具体案情建议咨询以获取准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