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男方不愿结婚,若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女方原则退还彩礼;已办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男方可请求返还;共同生活久或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等,法院结合情况判定返还与否及比例。
法律解析:
《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明确了彩礼退还规则。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本就基于结婚目的给付,未达成目的女方理应退还。已登记却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使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男方请求返还合理。这里的生活困难有明确界定,即靠个人和离婚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但实际中若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或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不能简单要求女方全退,法院会综合判定。若遇到彩礼退还方面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