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明双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如双方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确保能清晰证明参与买卖的主体身份。
(二)对于合同关系证据,有书面买卖合同就直接提供;若没有书面合同,收集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能表明存在合同关系的凭证。
(三)关于履行情况证据,若已完成交货义务,准备好送货单、托运单等交货凭证;若已支付货款,提供转账记录、收据等付款凭证。若主张货物质量问题,收集质量检验报告、双方关于质量问题的沟通记录。
(四)若存在损失,提供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因对方违约额外支出费用的票据等证明损失金额的证据。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买卖合同纠纷中,上述各类证据只要符合法定形式且查证属实,都可用于证明相关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