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双方交强险先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损失,这是理赔的第一步。
(二)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若双方都是机动车,各自承担50%赔偿责任;若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一方承担60%至70%赔偿责任。
(三)确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四)双方就赔偿事宜先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签订赔偿协议。
(五)若协商不成,受损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赔偿金额和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