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没孩子本身并非法定离婚事由,不能仅据此判决离婚,但若有证据证明因没孩子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后可能判离;若无法证明感情破裂则一般不判离;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应当准予。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没孩子本身不能直接成为离婚的法定理由。不过,当一方以没孩子起诉离婚时,法院会全面考虑其他因素。要是能拿出因没孩子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双方长期争吵、分居等情况,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可能会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反之,如果无法证明感情破裂,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另外,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若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准予离婚。如果在离婚问题上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