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与他人共用来源不明的钱,在接受他人资金时,注意了解给钱人的经济状况、给钱方式、款项数额等信息,判断资金是否合法。
(二)若不小心与他人共用了可能是偷来的钱,且被司法机关调查,要如实陈述情况,积极配合调查。
(三)注意收集能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的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若有证据证明不知情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