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婚前财产范围:判断财产是否为婚前财产,以财产取得时间为准,在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像登记前购买并完成产权登记的房产、车辆等,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二)进行婚前财产约定:夫妻双方可通过书面形式对婚前财产归属进行约定,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