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像虐待、遗弃孩子,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同时准备自身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更多陪伴时间等。
(二)撰写材料。整理好证据后,撰写清晰的代理词或庭审发言提纲,明确主张变更抚养权的事实和理由。
(三)申请保全。若担心对方在开庭前做出不利于孩子的行为,可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
(四)保持沟通。与法院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和开庭安排,确保按时参加庭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