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刑事诉讼中有八类证据,分别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等笔录、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这八类证据可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物证通过其自身特征证明案件;书证依靠记载内容和表达思想来呈现案件事实;证人证言是证人对了解情况的陈述;被害人陈述是其对受侵害事实和嫌疑人情况的说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他们对案件的表述;鉴定意见是专业鉴定人对专门问题的书面判断;勘验等笔录是对相关侦查活动的记录;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则以影像、数据等形式反映案件。在刑事诉讼中,这些证据能从不同角度还原案件真相,帮助司法机关准确判断。如果对刑事诉讼证据相关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