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此类诈骗案件且已退赃,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认定为坦白,这也有利于从轻处罚。
(二)可以收集自身有悔罪表现的证据,如积极主动退赃的记录等,在法庭上提交,让法官更全面了解自身情况。
(三)查看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其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若有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