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时,另一方若发现对方不履行抚养孩子义务,可先与对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请求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三)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先尝试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协商给付抚养费。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