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同意出售
1.与买方达成买卖意向,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明确交易各方面条款,保障双方权益。
2.准备产权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和买方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或相关交易场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过户完成后,按合同约定收取款项。
(二)若不同意出售
老公私自售卖属无权处分,可要求买方返还财产;若买方善意取得,可向老公主张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