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盗窃公私财物价值8万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有自首情节,应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这样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若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要及时向司法机关反映,这也能在量刑时起到有利作用。
(三)犯罪嫌疑人应积极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并且主动退赃退赔,努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以此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四)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不能只看盗窃金额,要全面审查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情节,确保量刑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