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得胜诉判决后对方未主动履行,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其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并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来偿债。
(二)若对方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发现其有可执行财产时,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三)对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债权人可申请撤销其转移财产行为,情节严重时,被执行人会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