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确认条件:仔细对照自身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符合申请的情形。
(二)明确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都可以成为申请主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谁来申请。
(三)撰写申请书:详细说明申请理由,比如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等,同时明确拟采取的保证方式是提出保证人还是交纳保证金。
(四)提交申请:将写好的申请书交给对应的办案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五)等待决定:办案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则按要求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办理手续后完成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