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救助伤者,避免因未及时救助致损害扩大而担更重责任。
(二)第一时间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配合交警调查,如实陈述事故经过,防止涉嫌妨碍执法或保险欺诈。
(三)保留事故现场照片、视频、医疗票据、维修发票等相关证据,利于后续保险理赔和纠纷处理。
(四)积极与对方沟通赔偿事宜,按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合理赔偿,拒绝不合理要求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留意保险理赔流程和期限,按要求提供材料,避免因自身原因无法理赔。
(六)涉及诉讼时积极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