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变更监护权
要准备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监护协议、变更监护权协议书。签订变更监护权协议书,把变更事项写清楚,接着去公证处公证,让协议更具效力。
(二)诉讼变更监护权
准备起诉状、能证明原监护人不适合继续监护的证据(像虐待、遗弃被监护人的相关材料)、双方身份信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审理,判断有无变更必要,若符合法定情形,就会判决变更。法定情形包含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