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理解起诉人与当事人关系的建议:要明确起诉人通常是主动发起诉讼的原告,是当事人中的一类。在诉讼中,不能仅依据是否为起诉人来判断是不是当事人,还需看是否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是否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并受法院裁判拘束。
(二)在实际诉讼中的做法:若作为起诉人,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准备证据等材料推动诉讼进行;若作为被告或第三人等其他当事人,也应重视自身在诉讼中的地位,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